冷却食物的规定 为确保食物快速冷却,你应该: 频繁搅拌食物,帮助食物冷却 把食物从烹饪时用的大容器中取出,小心地放入较小的容器,以便更快冷却 用干净、消过毒的温度计监控温度 让冷却食物的容器周围有冷空气流通。 食物必须在两小时内冷却到21 °C。
冷却后的食物的储存 食物一旦冷却到21 °C,就必须放入冰箱、冷藏室或冷冻柜,在接下来四小时内冷却到5 °C以下 食物不再冒蒸汽时,就能冷藏 放入冷藏室、冰箱或冷冻柜之前,先将容器盖住,在上面注明食物类型、时间和日期 在冷藏室的货架上冷却,不要放在地上冷却 冷却食物时,检查冰箱内的温度是低于5 °C。 烧好的食物一旦冷却后,就不能在冰箱外放置两小时以上。 比如,如果冷却的熟食将在服务时段内使用,就可以在外放置两小时,按需要将供应的份额加热到上菜温度。任何未使用的食物随后可以放进冰箱,供以后使用。 但是,如果冷却的熟食在外放置超过四小时,就必须丢弃。